水滴集運承運契約暨服務使用條款
水滴集運是由銓立達物流有限公司所經營的多元化平臺,以下簡稱甲方。
於水滴集運官網平台上註冊會員之客戶,以下簡稱”乙方”或”您”。
與水滴集運或銓立達物流有限公司,二者之一進行合作之第三方廠商,以下簡稱丙方。
本條款得依法令變更隨時修改與公告,為維護用戶的權益,請仔細閱讀下述說明:
一、服務內容
- 甲方提供乙方境外貨物代理寄送至境內指定收件地點之服務。您以任何方式購買商品寄至甲方任一集運倉後,即視為您授權甲方以您的名義代為收取商品、代理貨物進口業務,並委託運輸方將商品寄送給您。商品的所有權自您簽收商品後轉移給您。
- 您購買商品後,應立即按甲方規定的方式,提供甲方寄送商品所需的資料。您可使用的服務應僅限於甲方規定的範圍之內,您不可於本條款未規定的範圍使用本服務。
- 甲方有權自行選擇提供本服務的第三方廠商,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甲方不對該選擇引起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甲方並非所承運貨物之買賣契約之當事人,與貨物有關的一切糾紛(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瑕疵、商品短少、商品未移交給倉庫人員、知識產權侵權、商品退貨所產生之費用等)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 當乙方決定並已經將包裹寄至我司之集運倉地址時,即代表您保證接受和支付集運倉所公佈的貨品運費價格及相關的附加服務費用、倉租、手續費、退運和轉運費用。
二、會員帳戶
- 乙方需要註冊您個人的水滴集運帳戶以使用本服務。在您同意並遵守本條款內容的基礎上,您提出註冊申請並經甲方批准後,您可使用本服務。
- 若用戶未成年,用戶應於用戶之監護人閱讀、了解並同意本使用者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當用戶未成年使用本網站時,即視為用戶之監護人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者條款之所有內容以及修改變更後條款。
- 乙方應負責維護個人帳戶和密碼的保密性並限制他人使用、登入您的帳戶,並且,您同意對在您的帳戶和密碼下發生的所有活動承擔責任。
- 乙方不得將您的帳戶轉讓、出借給他人使用。您同意,因帳戶/密碼保管不當、不安全操作或使用所造成的一切糾紛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 如您發現您的帳號遭他人非法盜用,或發生其他危及帳戶安全的情形,應立即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甲方,要求暫停或終止本服務,甲方將在合理時間內進行處理,對在採取行動前已經產生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服務價格和支付條件
- 本服務費用如甲方頁面所刊載之價格表所示。甲方有權自行決定對價格表進行變更。對於變更後發生的運送業務,按照變更後的最新價格執行。計價依據的貨物重量、貨物尺寸等以甲方的計量結果為準。
- 除非經甲方確認,服務價格和付款條件按照甲方頁面所刊載的收費規則收取。若產生收費規則以外的額外費用,將由乙方另行依實際金額支付。甲方無墊付任何費用之義務。
- 您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的方式支付本服務的費用。
- 甲方為您提供的免費倉儲服務為180天,自貨品到達甲方倉庫超過180天未申請運送,則視為是您主動丟棄商品,並授權甲方自行處置,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已收取的費用不退款。
四、驗貨
- 甲方有權檢驗商品但並沒有檢驗商品的義務,同時檢驗的結果也不對商品品質、重量、有無瑕疵、真贋品做出保證,不保證商品不違反起運地、經由地、目的地所頒布的任何法律、法令。
- 若甲方發現您委託轉運的商品違反起運地、經由地、目的地所頒布的任何法律、法令,或有合理理由懷疑前述商品存在違法可能性,甲方可主動通報執法機關,提出商品以協助調查,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 如起運地、經由地、目的地任一海關要求商品拆封查驗,甲方將配合海關要求,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 因檢驗商品及採取本條規定的處理辦法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禁運商品
- 集運倉對下列商品一律拒絕承運:
(1) 現金及支票、匯票、證券、金銀財寶, 古董, 貴重金屬以及其他有價證券類;
(2) 信用卡、現金卡等卡類,金融存折以及提款卡,銀行加密解密硬體、證書等;
(3) 包裹上的送達地址不能識別或者不易識別,也沒有其他文字記載;
(4) 活體動植物、已死亡動物或剝制的動物(含標本);
(5) 人體或人體的一部分、遺體、遺骨;
(6) 容易變質或容易腐敗之飲料、食物;
(7) 興奮劑、大麻、麻藥、作用於中樞神經影響精神狀態的藥物以及其他違法藥物;
(8) 槍炮、刀劍、武器、兵器、火藥類、爆炸物、有毒物、有毒化學物品以及任何易燃、殺傷性、腐蝕性、放射性之危險物品;
(9) 兒童色情畫、成人色情錄像帶以及其他淫穢物品;
(10) 非法方式取得的物品;
(11) 運輸公司的運輸條約中或航空法不允許承接的其他物品;
(12) 其他起運地、經由地、目的地法律、法令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13) 需要冷藏之貨品;
(14) 其他甲方認為不適當轉運的物品。 - 若甲方因代理運送您購買的商品而被政府機構處罰、被丙方索賠、造成第三者損害之賠償以及處理該貨物產生的額外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退運費用、銷毀費用等),乙方應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六、禁止行為
- 您在使用本服務中,不得有以下任何一項行為:
(1) 以不正當的目的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2) 故意重複、惡意註冊多個帳戶的行為;
(3) 利用甲方的地址訂閱服務的行為,如使用甲方地址申請信用卡、電信號碼等;
(4) 侵害甲方或其他第三者的商標權、著作權、外觀專利權、發明專利權、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商譽權/名譽權及肖像權等其他合法權利的行為;
(5) 涉及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
(6) 未經第三者同意而使用第三者名義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7) 不正當使用甲方及第三方的設備,或阻礙營運的行為;
(8) 違反法律、法令、以及違反公共秩序和社會道德的行為
(9) 妨礙本服務營運的行為;
(10) 隱瞞物品真實品名及價值,偷藏夾帶本條款第五條禁運商品的行為;
(11) 其他甲方認為不符合規定的行為。 - 如您違反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候,採取以下任意一種或多種措施,而無須獲得您的同意:
(1) 凍結您的水滴集運帳戶;
(2) 暫停或終止您使用甲方的服務;
(3) 扣留您的任意一件或多件商品; - 由於您違反本規定,使得甲方遭受損失時,您還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若您的行為涉及違法犯罪,甲方有權移交執法機構處理。
七、責任限制
乙方賦予甲方以乙方的名義締結運輸契約之權限。乙方知悉並且同意,由於甲方並非運輸公司,針對貨物運輸所造成的商品未送抵、延誤、破損、滅失而造成您索賠的情形,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甲方會盡力協助您向運輸方辦理索賠事宜。
八、拒絕提供服務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即使已經承接的業務,甲方也可以拒絕提供本服務,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屬於第五條規定的禁運商品時;
(2) 無法確定您的所在地或商品發送目的地的地址時;
(3) 您拒絕接收商品時;
(4) 以貨到付款等甲方無法收貨的方式進行購買的商品;
(5) 商品被海關扣留時;
(6) 您不付款本服務的費用時;
(7) 您違反本條款時;
(8) 您提供的商品信息與實際不符時;
(9) 甲方認為不適合提供乙方服務的其他情況時;
(10) 商品外包裝送達集運倉即破損或溢出任何液體、固體時。
九、被承運物品的留置權
- 您知悉並同意,如您不支付費用(包括服務費用、倉儲費、稅費、檢驗費、滯期費等),或在使用本服務時違反本條款的規定,致使甲方遭受損害時,甲方有權留置您的商品,以保障甲方的損失得以償還。
- 若您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間內解決相關事由,甲方有權將您的商品以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處置,商品處置所得的價款,用於清償甲方的損失。
- 若9.2價款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者,甲方有權通過其他途徑要求您予以補足,甲方按本條規定處置商品時,即使您受損失,甲方也不承擔任何責任,您對此條款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 貨件必須在到達物流中轉站180天內寄出,逾期一律當作廢件銷毀,由甲方自行處理,乙方不得異議。
十、被承運物品的知情權
- 甲方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重量等,以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 經乙方委託發運的物品均會被隨機抽樣調查。若發現物品不符合「承運契約條款」要求,甲方將拒絕承運。
- 甲方之工作人員有權查看貨物是否屬於禁運品。
十一、貨品損壞或遺失之賠償責任
- 損壞責任:由於甲方代運服務為跨國運輸,在國際運送的過程中任何廠商都無法保證不會產生損害,因此,在運送過程中產生的貨品損壞,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建議您可與出貨廠商聯繫,請他們加強您的商品包裝,降低商品受損機率。甲方會在能力範圍內多加留意您的商品,但運送時仍無法保證絕對不會產生損害,請乙方委託前務必確認商品是否適合國際運輸。本公司已善盡告知之責任。
- 遺失賠償責任:當貨品發生遺失情形,甲方將視以下情況給予對應賠償。
(1)包裹有收到,但部分商品遺失:
乙方需提供包裹自完整包裝至開箱之全程錄影影片,且經查證屬實,甲方將賠償實收運費,最高賠償金額為新台幣2000元。未提供全程錄影影片者,甲方有權不受理賠償。
(2)包裹沒收到完全遺失:
經甲方查證後將賠償實收運費。
(3)賠償除外條件:禁運品、易碎品、集運前客服已明確告知不賠償之物品、海關扣貨沒收、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屬於賠償範圍。 - 一切貨物少發、漏發或質量問題,包括因貨件本身瑕疵造成的遺失、破損,水滴集運不承擔任何責任,若有情形發生,乙方應自行聯繫網路賣家解決相關問題。
- 水滴集運未與任何運輸公司締結運輸合同,因此在到達水滴集運的集運倉前之一切運輸事故,造成未送達、延誤、破損及其他與運輸有關的問題而導致損失,水滴集運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貨品退運或轉運
- 乙方因任何個人因素,需將已入庫至甲方集運倉之貨物退運返還給賣家或轉運至內地其他同行之集運倉(地址是否屬於集運倉以客服判定為主),皆需自行派快遞上門取件或委託甲方集運倉寄回並提前知會甲方客服,退運所產生之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運費、服務費)均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退運服務費用。
- 轉運至其他同行集運倉之包裹單號累積5件(含)以內,甲方不額外收取轉運服務費,第六件起一律酌收轉運服務費每件新台幣三十元整,乙方不得異議,地址是否屬於他家同行集運倉以客服判定為主。
- 轉運至順豐等其他非集運性質之國際物流業者,需由乙方自行聯繫處理,並提前知會甲方客服。包裹單號單次5件(含)以內,甲方不額外收取轉運服務費,第六件起一律酌收轉運服務費每件新台幣十元整,乙方不得異議。
- 任何關於轉運與退運之措施與細節,甲方客服得視當下情況調整與修正,乙方不得異議。
十三、免責聲明
- 乙方使用甲方之本服務時,應填妥所有網站要求填入訊息。如乙方不願提供或提供不實訊息,則本載運契約不成立,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又甲方將依乙方所填委託代運之物品名稱及價值作為進口時的報關依據,如有匿報不實,乙方應自負法律責任。
- 本公司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集運物品運送服務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不負責任,如戰爭、暴亂、惡劣天氣、航班延誤、墜機、颱風、火災、水災、重大交通事故及自然或人為的嚴重災害及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或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沒收,甲方均不負任何責任。
- 由於甲方的物流服務是以收到貨物時的包裝為基礎,加以合併後發出,故如因貨物本身包裝不妥善,沒有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或對特殊性物質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加以向本公司標明,其破損及所生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 為保障客戶權益,除應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的要求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本公司定期的隨機抽樣調查外,本公司國內集運服務物流中轉站為客戶簽收貨件時,不會替會員拆開貨件包裝進行物品數量查核或品質檢驗。本公司對於物品數量、物品包含性質及其特性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水滴集運(銓立達物流有限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
十四、本條款變更和廢止
當乙方使用本網站,表示乙方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甲方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網站上,修訂內容自公告時生效。
十五、本服務的中斷和停止
- 發生以下任何情況時,甲方可以暫時中斷或停止本服務的部分或全部內容,無須另行通知:
(1) 對提供服務裝置和系統進行保養檢查以及更新時;
(2) 駭客攻擊、病毒、電信及手機通信運營商技術或政策調整等引起時;
(3) 遇到火災、停電、天災、系統故障或超出甲方可控範圍,難以提供本服務時;
(4) 電力通信公司未提供必需的服務時;
(5) 甲方認為必須暫時中斷或停止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 因暫時中斷或停止提供本服務,而使您遭受損失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適用法律和合意管轄
- 本條款由中華民國法律管轄。
- 關於本條款發生紛爭無法協商解決時,以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